請注意:案件若未做確認作業,本部將不受理,未做確認案件超過7天視為無效案件。 未確認案件請至「 待確認案件」 查看。為確保反應意見隱私,待確認案件僅顯示「姓」、「主旨」、「電子信箱」第一個字。若有附件檔 請勿加密或設定文件保護,以免影響案件處理時效。
(僅支援gif,jpg,png,bmp,doc,docx,xls,xlsx,ppt,odt,ods,pdf,txt附件格式,且單一檔案大小不得超過3MB)
注意:本系統將寄送確認信函到指定的電子信箱,請陳情人務必填寫正確的信箱地址,以確保能收到確認信函